“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同性戀”;在報刊上兩度乃至三度讀到的這樣的說法,引我想起斷袖分桃那樣的被引以為丑或引以為美的故事,也想到了傳統(tǒng)上以男性為顧主的男妓,以及泰國的“人妖”等等,于是想提出:第一,性與戀誠然相關而且部分地相覆蓋,畢竟不全是一回事;第二,需要創(chuàng)造一個術語:“同性性”,以期和“同性戀”相區(qū)別。這里面牽扯到的是人、人道和人性的問題。
“食色性也”;僅就其本身而論,這二者其實可以成為人生的無奈。而食色之為性,又互不相同。為了解決實際上也包括衣、住、行等等在內的“食”的問題,人們勞動以取給于自然。個人勞動之不足,乃有平等的交換,是商品經濟的原始,直至物資有了極大的豐富,以至于連向來以匱乏資源而著稱的中國如今也形成了買方市場;與此同時,也有平等的借與貸和不平等的乞討和施舍作為補充和權宜。“嗟來之食”固然傷人自尊,但乞討者固執(zhí)于生命而施舍者出自仁心,人性并未遭到過分的踐踏而泯滅、而得以印證和豐富。
“色”不同。它的現(xiàn)代提法是“性”。“性”之不同于“食”,在于獲取之道。“我勞動,所以我得食”,這一條雖說是一切正直勞動者的安身立命之道,卻偏偏不適用于“性”:按照當代社會大體上通行的行為規(guī)范,“性”是不能靠勞動生產來提供的,也不可以通過交換而求滿足。它無論借或貸,不可能乞討也無從施舍 ——讀者諸君,你可曾聽說或見識過有誰或借或貸、或乞討或施舍“性”的么!98年夏筆者在莫干山讀的一本德國小說中倒真見到這樣的情節(jié),但以為不屬于常情,至少是不為社會所正式認可。
幸而,給人體裝置了性本能的自然,也給人安排了相應的機制,套古話來說,那就是“兩情相悅”——從尚在動物時期時的彼此嗅嗅以判斷是否氣味相投,到(譬如說)萬千詩、詞、曲和散文中所描繪的萬種風情千般綺旎,在這個“永恒的主題”下記載和訴說著多少真事和故事。
據我個人的印象,這些真事和故事有許多都以不幸為結局;人類遠未進入自由的王國,應是原因,而文學之為“苦悶的象征”則或可作為這印象的旁證。但這些癡男怨女未必是人世的最不幸者;單方的好逑或雙方互戀而不成,生離死別,自是人生恨事,但既是因本性使然而受苦,那就至少應?順應著保持著本性。而這世界上還有一等人卻不得不操“人類最古老的職業(yè)”,被迫以性換食,違抗著扭曲旁屬于人的本性的“性”。(當然,不是凄慘地以性換食而是欣欣然以性換錦衣玉食,不僅從來都有,據說某些棕區(qū)于今已經蔚然成風,直到發(fā)出“這兒人傻、有錢、快來”的電報以呼朋引類的地步;但那是人性的更大的歪曲),所以,北京解放初期,軍管會派部隊包圍八大胡同,救良出娼門,是中華文明史上一曲人性的凱歌。竊以為那歌才真正是“響徹云霄”。